古代耕籍礼蕴涵着大量法治思维

法治 | 2018-03-27 14:38:19 |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古代耕籍礼蕴涵着 大量法治思维

大西安农民节上展出的老农具 记者 谢伟 摄

  耕籍之礼是周代帝王在籍田上举行的耕作劝农的礼仪(又称籍田礼、籍礼、亲耕、躬籍、千亩之制等)。在每年孟春,帝王手执耒耜率群臣在籍田上象征性地耕作劝农。《令鼎》金文中有“王大_农于_田”,杨树达先生认为“此铭记王亲耕籍田”。 最早将亲耕与祭先农同时作为“耕耤礼”记述的是《汉旧仪》:“春始东耕于籍田,官祀先农。先农即神农炎帝也。祠以一太牢,百官皆从,大赐三辅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种百谷万斛,为立籍田仓,置令、丞。谷皆以给祭天地、宗庙、髃神之祀,以为粢盛。”这种仪式在我国历代沿传,到明清时期,相关规制更为完善。今天的北京,还保存着明清时期举行耕籍礼和亲蚕礼的仪式建筑,这就是位于中国古代建筑博物馆内的先农坛和位于北海公园内的先蚕坛。

  统治者是否行籍田礼和重视农业虽不是决定国力强弱的唯一因素,但农业肯定是影响国力大小的一项重要指标。只有农业发达了,国力才能强盛,统治才能稳固。反过来,只有在政治稳固和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基础上,才有礼仪文化的复兴。所以,耕籍之礼是重农意识和治国理念的表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决非做做样子而已。2018年,大西安农民节究竟给西安带来了什么?一是带来了共识,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就必须进一步凝聚共识——既要最大程度地给予农业农村VIP待遇,还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让农业农村能够优先发展、加快发展。二是带来了尊重,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尊重农民是农业农村活力的源泉。通过 农民节的设立,可以进一步激发出农民的自豪感、幸福感,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出尊农爱农敬农的浓郁氛围,让他们能够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改革意识和首创精神,积极投身到新时代大西安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三是带来了机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任务。西安有约350万亩良田,260万农民,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是一片大有可为的“新蓝海”。只有以此为契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紧抓大西安乡村振兴“八个工程”,给农业农村插上科技的翅膀、互联网的翅膀,我们才能作好农业农村现代化这篇“大文章”。

  本次农民节从全新的角度展示了“大西安”悠久的农耕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成果,提升了“大西安”的国际美誉度和影响力。同时,通过对“十佳”的表彰,也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鼓舞我们一定要将农民节坚持办下去,而且要年年办、年年新、年年有主题。明代学者方孝孺说:“欲天下之治,而不修为治之法,治不可治也。欲行为治之法,而不得行法之人,法不可行也。”此话突出强调一要有“为治之法”,二要有“行法之人”。 农民节光只靠主要领导来决定不行,而需要有大量的法律制度来保证。要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以大西安建设为核心,每届都策划不同宣传主题,或非遗、或对外文化交流、或脱贫攻坚,从不同角度对外展示“大西安”农业发展新成就。乡村振兴靠党的领导,靠国家、政府和人民去建设、去发展,也需要靠“为治之法”去维系。古代耕籍礼蕴涵着大量法治思维,值得我们去研究借鉴。现行宪法第100条规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建议西安市对农民节进行地方性立法,积极筹建大西安农民节博物馆。真正做到教民稼穑、爱农劝农、不误农时,法德新民,强化现代农业的繁荣发展。

  通讯员 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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