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悬赏追捕燃放鞭炮者何以引发舆论争议

舆情 | 2018-02-25 17:35:00 | 来源:微信公号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一),湖南双峰县一则悬赏公告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广为流传,宣布对违规燃放鞭炮的一男一女进行立案侦查并悬赏万元进行追捕,落款为“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2月18日,双峰县委宣传部、县委书记等先后作出回应,撤销该公告,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该悬赏公告引发舆论关注,截至2月21日,全网相关新闻资讯达226篇,APP推送155篇,微博235条,微信文章49篇,论坛117篇,博客22篇。

  舆论引导“时”评估

  (一)新春佳节一纸公告引发舆论波澜

  大年初一,双峰县的追捕公告照片在微信群和朋友圈流传开来。公告显示,2018年2月16日零点零八分,双峰县某小区有一男一女违规燃放鞭炮,造成不良影响,县委主要领导已批示,由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对因提供有效线索促使及时破案者,重奖现金人民币1万元。不过,该公告未加盖单位公章。

  除夕夜有人违规燃放鞭炮,大年初一执法部门迅即发布悬赏公告,看似厉行法治的举措,却很快引发舆论争议。

  (二)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发布情况说明

  2月18日凌晨,双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刊发《双峰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说明》,对该县禁燃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实施情况以及悬赏追捕事件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文称,悬赏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该文坦承,禁燃办对此负有管理责任,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

  (三)县委书记否认作出批示

  2月18日,长沙晚报官方微信刊文称,双峰县委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此事没有作出批示。他同时表示,这次禁燃是顺应群众的呼声,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但在具体政策落实中需要进一步规范,会认真反思,进一步依法规范办事。

  情况说明的及时发布以及委书记的正面回应和澄清,很大程度上减弱了事件造成的影响。

  舆论引导“度”评估

  (一)舆论批评公告措辞有违公众同理心

  悬赏公告措辞颇为严厉,诸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等,令舆论读出“恐吓”意味。舆论普遍认为,如此严词厉色的悬赏追捕通常用于罪行严重的刑事犯罪,违规燃放固然需要惩戒,但悬赏公告颇为不妥,中央政法委门户网站中国长安网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剑”更是运用法理说明其不合法。

  (二)官方及时纠偏值得肯定

  悬赏追捕事件发生后,双峰官方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通过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发布了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比较详细,态度比较诚恳,主动承担了悬赏公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反思了该事件的教训。

  情况说明既客观阐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又入情入理讲解禁燃工作的动员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不少当地网民留言对双峰县的禁燃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对县委县政府敢于直面问题的态度表示支持。不过也有评论认为,善后处置应在阳光下进行,相关责任人员及其处理情况应该公开。

  (三)媒体批评地方政府权力任性

  对于悬赏追捕事件,媒体主要从程序正义和权力约束等层面进行了评论,“权力任性”“把权力关进笼子”等成为诸多媒体评论的关键词。

  新京报刊发社论认为:“假如为了政策效果而盲目搞‘治乱用重典’那一套,只会让权力更任性、与民意越走越远,再好的初衷也难成善治。”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刊文认为:“这种缺乏法律常识的公告,敢贴出来昭告天下,暴露出的无疑是权力的自大与傲慢。”封面新闻刊文认为:“公权力的任何行为都应该符合法治程序,不能因为一时的治理冲动和领导重视就可以越过程序和法治规范。”

  舆论引导“效”评估

  (一)公开文告切忌草率发布

  一纸悬赏追捕公告将本应深得民心的禁燃工作推向舆论漩涡,好事没有办好,主要原因是公告的发布过于草率。

  为防止这起燃放鞭炮行为带来的“破窗效应”,相关部门发布不加盖公章的公告,试图用带有“恐吓”性的语言,震慑违规人员,却忽视了类似通缉令的公告所必须具备的程序合法性,忽视了春节大年初一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对公告可能带来的社会舆论影响缺乏基本的研判,最终给禁燃工作带来了干扰。

  公告以所谓“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作为依据,反映出一些基层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观念根深蒂固。从法治国家建设、维护公民权利的国家治理层面来讲,缺乏法理依据,久而久之也容易出现权力失控现象,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拦路虎。

  以张贴纸质公告形式动员公众揭发举报,也是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舆情素养不高的重要反映。在“人人拥有摄像头”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这种有违法治精神的纸质公告,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既难于估量,更无法挽回。官方在后期的解释说明和撤销纠正代价高昂,效果有限。

  因此,政府发布各类公开文告,必须要充分考虑发布时机、发布渠道、发布权限、措辞语言、社会影响、舆论风险等各个方面,切不可拉大旗作虎皮。

  (二)政务回应切忌自说自话

  双峰县委宣传部发布的情况说明指出,禁燃工作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除夕夜当晚禁燃区只出现3起燃放鞭炮的行为。从大量以当地网民身份发布的评论看来,支持者占大多数,禁燃工作得到了相当一部分群众的认可。

  情况说明发布于官方微信公众号,受众主要是本地网民,覆盖面相对较小,尽管受到本地网民的支持,但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缺少影响力,也未有效利用其他传播渠道,难于占据舆论引导权。

  政务公开不仅要掌握道义上的制高点,比如禁燃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群众支持,同时也要掌握舆论上的引导权,向公众还原事实真相,促使公众支持政府禁燃工作,谅解政府良苦用心,从而改善舆论环境,化被动为主动。这就要求官方的声音说得出口,讲得出理,传得出去,微博、微信、政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都是备选项。要用全媒体传播形成合力,切忌躲在围墙里自我设限,自说自话,在舆论包围中不敢还手也无力还手。

  (三)移风易俗还需久久为功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鞭炮禁燃成为越来越多城市治理的必选项。禁燃在得到多数群众支持的同时,也为部分群众所不理解。悬赏追捕事件既是一场法治事件,也反映出少数民众对鞭炮禁燃的不理解情绪。

  部分群众纠结于延续了几千年的春节燃放鞭炮习俗,回味着“爆竹声中辞旧岁”的过年乐趣,对禁燃工作抱有抵触心理。有关部门为防止“破窗效应”,以最为果决强大的动员力“一刀切”式禁燃,客观上使禁燃工作成效显著。不过,禁燃既要大力动员,合理惩戒,也要从思想观念上改变群众的认知,使其衷心接受,自觉履行。禁燃工作一旦陷入舆论漩涡,其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甚至功败垂成,适得其反。移风易俗历来是地方治理的难中之难,绝非一朝一夕可成,还需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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